佛山:年内试点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

发布时间:2021-08-11 来源:佛山日报

日前,佛山市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在今年底前试点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通过首席数据官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等4项工作,明年进一步总结推广该项制度。

《佛山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佛山将组建首席数据官队伍,试点市、区政府和部门分别设立本级政府首席数据官和本部门首席数据官。试点范围包括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23个部门和佛山五区及有条件的镇(街道)和区级政府部门。

首席数据官肩负四个方面的职能:一是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组织制定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数字政府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和实施计划等;二是统筹数据管理和融合创新。统筹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工作,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和应用场景创新,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应用场景落地实施等;三是实施常态化指导监督。协调解决本级政府或本部门信息化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等;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人才队伍,对人才的晋升、奖惩提出建议等。

《方案》指出,任职首席数据官要熟悉政府行政和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领导协调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信息化项目管理能力,有大数据、信息化方面的相关工作经验。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公共数据治理、运营和监管水平,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标准高品质推进“数字佛山”建设。

《方案》要求,2021年年底前,在各区和市重点涉及数字化管理部门试点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明确职责范围,健全评价机制,创新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模式,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2022年6月底前,全面总结推行实施首席数据官制度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为了保障首席数据官制度的推进,佛山将定期邀请行业专家以授课、讲座或组织培训班等形式对首席数据官和数据联络员进行培训。同时,将首席数据官试点工作纳入“数字政府”建设绩效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评估试点成效。

佛山是省内首批试点该制度的地市。今年4月,广东省出台《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选取佛山等10个地级以上市,以及省公安厅等6个部门,试点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


(来源:佛山日报 记者:吕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