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城公共自行车露天泳场东站管理岗亭更换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佛山新城管委会    时间:2013-10-21 14:23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新城公共自行车露天泳场东站管理岗亭更换;

2、招标人: 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佛山市佛山新城;

4、项目内容:将现有旧岗亭吊装移位并运到建设单位指定保存、重新安装占地面积更大并且设有网络配套的管理岗亭等。具体详见工程清单。

5、工程规模:约15.12万。

7、资金来源:自筹;

8、项目工期:20日历天;逾期未能完成的,每天罚款5000元人民币,逾期7日历天不能完成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支付合同款。

9、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及相关规范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10、承包方式:按总价包干方式承包,即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安装、包通过验收、包质检、包资料,包缺陷修复和保修期的维修。

11、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151264.80元。

 

二、投标人资质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委托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原件(包含总公司公章授权及法人代表授权);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时间

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10月28日9:00到10:00到佛山市佛山新城吉庆道1号佛山新城管委会419递交投标资料,联系电话:0757-29836303、29878058。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3年10月29日15:00开始谈判,地点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经济部分等组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以下文件须加盖公章):

(1)封面;

(2)投标承诺函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且按要求完成年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9)其它资料;

(10)报价文件;

(11)投标文件索引表  

投标文件一式陆份,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文字部份使用word,证件证书等扫描图像文件插入在word中;方案文件部分建议采用word、Auto CAD等格式;工程量清单报价的部分须采用excel格式。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光盘(光盘外需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企事业法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是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

4、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口处盖公章。

 

六、投标报价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1264.80元。

2、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合同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相关税费、规费以及企业利润等。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包括现场施工条件等),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致预期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综合单价或投标总价之内。

3、招标人不承诺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七、谈判程序

1、竞争性谈判: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料、投标报价、施工方案、投标承诺等进行审核,经综合比较和评议,集中整理出需质询和调整修正要点,分别与各投标人进行谈判后,确定一系列谈判共识和补充承诺。

2、竞争性报价:谈判结束后,评委会将召集各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在现场集中进行封闭式竞争报价,现场竞争性报价次数最多不超过二次,最终报价均不得高于各自前一次的报价,且将作为投标价格评分的唯一依据。

3、中标候选人:经综合评审得票(得分)最多(高)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票(得分)次多(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八、工程结算方式及项目进度款支付

1、工程结算方式: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即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安装、包通过验收、包质检、包资料,包缺陷修复和保修期的维修,最终结算价以招标人及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或佛山市财政部门审定为准。合同价款调整相关程序按发包人佛山新城最新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对合同价款调整的确认认可必须按照发包人内部管理相关规定完成一切审批同意手续。

2、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①本工程签订合同后且承包单位备齐材料进场后可申请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

②本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确认后支付至已完成的合同总额的80%;

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毕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办理完本项目结算手续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九、合同工期

按甲方施工要求,自甲方发出开工指令之日起20日历天。

 

十、工程保修期及责任

1、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

2、保质期内,如本工程出现重大质量缺陷,承包人须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对本工程进行修复。修复的责任、风险与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保质期内承包人负责所有因施工质量问题以及施工过程中遗留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一、验收要求

符合相关行业验收标准。符合图纸要求的原材料,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十二、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七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1日

附件一:投标函

附件二:投标文件索引表

附件三: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