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城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佛山新城管委会    时间:2012-03-31 19:58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印发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8〕78号)有关规定编制。本年报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概况

2011年佛山新城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精神,认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推进,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扩展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媒体座谈会、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知情权;通过组织座谈会、专题会、举办发展论坛、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强化群众监督,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4条,其中要闻290条,公告6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同时,本单位充分利用网络发言人平台和12345平台,及时公开回复网民提问55条,回复了周天明副市长与网民交流的五大问题。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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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由于时间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宽和创新,互动交流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今后,本单位将从以下3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流程,增强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杂志、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建立与公众交流互动的网络平台,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关注新城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要做到把政府信息公开融入到各项具体建设管理工作当中。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监督力度。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正确引导群众依法办事,积极疏导群众不满情绪,增加群众的监督力。在工作中,还要认真负责地抓好各部门重点工作的落实和公开工作,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进行效能监察和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本年报建议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佛山市佛山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