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城信息报送制度

来源:佛山新城管委会    时间:2011-04-25 16:00

  第一章 信息工作总则

第一条 为及时地反映佛山新城最新工作动态,展示新城的成果和亮点,建立高效、通畅的信息传递网络,推动信息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同时为上级单位报送信息准备基础材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工作的基本任务

建立健全、反映快捷的信息网络,紧紧围绕新城建设工作大局的中心任务,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信息。

  第二章 报送信息的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 信息内容

报送的信息大致分为五类:

(一)各部门重要决策、会议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各部门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新城各项目推介及招商引资情况。

(四)各部门的工作制度、措施以及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情况,具体包括工作思路、有益的探索和形成的经验等。

(五)其他,包括各部门人员招录,新闻媒体对各部门重大工作的报道及各部门成果展示等。

第四条 信息报送要求

(一)人员要求

各部门要确定一名信息员,要求要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热爱信息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敏锐的政治观察力。该信息员负责采集、整理、传递本部门的相关信息,接受并完成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提供单位外网信息更新维护过程中所需要的文字、数据、图片等资料。

(二)时间要求

会议、事件、新闻类信息于次日报送,文件、报告类信息于3日内报送,媒体报道类信息于5日内报送,其它信息则于信息发生或更新后10内报送。

(三)内容要求

对于文件类信息,要求符合公文的基本格式,语言上要求庄重、准确、朴实、精炼、严谨、规范;

对于新闻通稿类信息,应交代清楚时间、地点、人物以及发生何事,要求内容健康积极、上报及时。上报该类信息原则上附上一定数量的电子图片;

对于经验材料类信息,要求格式规范,文字简练,重点突出。要坚持实事求是,多领域、多角度、多层次地考虑问题,努力把方方面面的情况纳入信息工作的视野,尽量做到有情况、有分析,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第五条 重大事件信息与突发紧急事件信息即时报送,贻误时机、影响信息上报者,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六条 信息报送方法

由各部门信息联络员负责整理新闻材料,经各部门部长审核后,报送行政综合部,由行政综合部部长审核,报分管领导签发。

第七条 报送工作考核与奖惩情况

(一)定期在OA上公布各部门信息报送数量及采用情况。

(二)奖励

1、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部门年终考核参考,及评选优秀员工依据。

2、年度报送总量前三名的部门,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3、对所有信息员进行年度考核评比,评选出“优秀通讯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惩罚

1、对于全年没有报送信息的信息员,建议部门更换。

2、对重大信息知情不报、错报、漏报,或是造成负面影响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该信息员不能参与年底先进员工评选。

3、连续两次出现以上问题的信息员,建议部门更换。

第八条 信息报送管理

信息报送工作由行政综合部负责协调管理。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对本信息报送制度,行政综合部拥有最终解析权。如有疑问,请询行政综合部。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