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企业家大厦项目核准前公示

来源:佛山新城管委会    时间:2014-01-02 09:16

 

 

 

本公示的期限为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至二〇一四年一月六日,共三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