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城岭南大道与裕和路节点交通改造工程

来源:佛山新城管委会    时间:2013-09-25 10:06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新城岭南大道与裕和路节点交通改造工程区域交通组织研究;

2、招标人: 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佛山市佛山新城;

4、工程规模:岭南大道与裕和路节点区域包括连通性主干路、CBD、轨道交通等多种交通影响因素,其交通特性与需求较为复杂多样,其配套建设的道路设施和公共设施,将影响区域的整个交通系统。本次项目针对岭南大道与裕和路节点的各个下穿方案,对不同方案中的过境交通量和CBD区域的集散交通量进行分析,综合比较不同方案中的公共交通、慢行交通和机动车交通的通行效益等指标,为该节点的改造提供专业依据。招标控制价为19.5万元。

5、项目内容:在佛山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的指导下,依据佛山新城控制性规划,针对岭南大道与裕和路节点区域进行交通专题研究,定量预测分析区域内各方式交通需求量及分布情况,对研究区域进行交通组织,并最终提出岭南大道沿线交通设计方案,为日后岭南大道的建设提供专业依据。主要工作内容如下:①现状与规划资料分析、②交通需求预测、③交通发展战略、④交通组织、⑤交通设计、⑥岭南大道(研究范围区段内)施工期间提供交通工程专项服务及指导;具体详见项目说明。

6、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交通组织研究报告成果。

7、承包方式:本项目采取总价包干的方式,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总价承包项目的所有服务。

8、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195,000元。

 

二、投标人资质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交通技术服务、咨询等相关业务内容,同时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2、企业业绩:2010年8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止至少承担过3个以上(含)类似项目的交通组织(研究)的业绩,业绩较多者优先。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交通相关专业且取得中级以上专业职称。公安部、建设部任职专家优先。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时间

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10月9日9:00到10:00到佛山市佛山新城吉庆道1号佛山新城管委会419递交投标资料,联系人:肖小姐,联系电话:0757-29878058。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以下文件须加盖公章):

(1)封面;

(2)投标承诺函;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企业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8)交通组织研究方案;

(9)其它资料;

(10)投标文件索引表。

投标文件一式陆份,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文字部分使用word,证件证书等扫描图像文件插入在word中;方案文件部分建议采用word、Auto CAD等格式。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光盘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企事业法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是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

4、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口处盖公章。

 

五、投标报价

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5000.00元。

2、本工程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低于招标控制价,对于不响应此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委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3、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合同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相关评审会务费、部门或专家评审所提出的意见进行完善修改的费用、税费以及企业利润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六、评标办法

1、评标采用投票法定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料、研究方案、投标报价、投标承诺等进行综合评价和比选,并以投票形式决定,最终以通过票数为评委成员数一半或以上且得票最多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票次多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不承诺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2、本工程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低于招标控制价,对于不响应此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七、工程结算方式及项目进度款支付

1、工程结算方式:

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最终结算价以招标人及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为准。合同价款调整相关程序按发包人佛山新城最新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对合同价款调整的确认认可必须按照发包人内部管理相关规定完成一切审批同意手续。

2、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一周并提交初步成果后支付合同款的50%,中标人递交完整成果且相关结算手续完善后一周内支付余下合同款的50%。

 

八、合同工期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交通组织研究报告成果。

 

九、成果形式

《佛山新城岭南大道与裕和路节点交通改造工程区域交通组织研究》文本及图集。

本研究成果采用两种提交形式,即提供电子光盘各1份、书面成果各6套。

 

十、承诺服务期

中标人承诺在正式成果递交给招标人后,直到本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十一、验收方式

本项目采用委托方认可的方式验收,由委托方出具服务项目验收证明。

 

十二、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七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3年9月25日

附件一:投标承诺函

附件二:投标文件索引表

附件三:项目概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