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在基层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佛山新城党工委、乐从镇党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五、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六、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
七、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八、指导所辖纪检组织和村务监督机构的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