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城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来源:转载    时间:2011-04-25 16:33

第一条 为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促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新城实际,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二条 中心组人员组成:佛山新城(原东平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党组成员、正副主任、总工程师;佛山新城(原东平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委成员、正副经理;管委会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学习组组长由管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管委会副主任、公司党委书记及副书记担任;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1名,由行政综合部指派专人担任。中心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三条 学习内容

(一)紧密结合新城实际,深入学习党的有关政策理论知识。

(二)学习中央、省、市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和主要领导人员的讲话精神。

(三)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四)学习有关世界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新发展的新知识。

(五)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学习的其它内容。

每个时期的具体学习内容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安排。

第四条 学习时间、方式和方法

(一)按省、市的有关要求,中心组每季度集中学习讨论不少于1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每次安排1~2名成员作中心发言。

(二)制定学习计划。根据市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计划和专题学习方案。学习中心组要专门设置集体学习讨论记录本,详细记录讨论情况。每次学习结束,中心组秘书要填写学习记录,报市委宣传部。

(三)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辅导、自主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讨论和交流相结合、举办理论学习讲座、组织学习考察活动等形式进行。

第五条 学习考核

(一)中心组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由学习秘书负责考勤登记,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组长请假,缺课内容要及时补课。

(二)中心组成员要有专门的学习笔记,要认真记录学习要点、难点和重点,写出学习心得体会,总结实际工作中的经验教训。1年内至少写出1篇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文章。

(三)中心组成员要做好学习内容和时间的安排,确保学习时间、内容的落实。每年年底前,要按市委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个人的学习总结和自评工作,由中心组组长签署考评意见,并接受市委检查组的考核。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