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口发展规划(2018—2030年)

来源:佛山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9-10-22 18:08

佛山市人口发展规划(2018—2030年) 

 

人口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人口问题是关系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2018—2030年是佛山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率先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向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大步迈进的关键时期,人口发展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为把握我市人口变动规律及其对经济社会的深刻影响,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省人口发展规划(2017—2030年)》《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旨在阐明规划期(2018—2030年)佛山人口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战略导向和工作任务,是指导规划期内全市人口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为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决策提供支撑。 

  

第一章  规划背景 

进入21世纪后,我市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均发生了显著改变,人口发展进入重要转折期。准确把握全市人口变化的趋势性特征,系统研究人口变化对人口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正确认识人口基数较大的基本市情不会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不会根本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不会根本改变的三大特征,科学谋划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规划,对顺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佛山篇章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节 发展现状 

我市经济长期保持快速发展,产业发展带来外来人口大量增加,已成为影响佛山人口格局的主要因素。本世纪第一个十年以来,全市人口总量持续增长,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人口结构和人口分布流动出现重要变化。 

一、人口规模 

(一)常住人口增长平稳,户籍人口增幅较大。 

2017年,全市常住人口为 765.67万人,比2010年增加45.76万人,增长6.36%,其中户籍人口419.59万人,比2010年增加48.7万人,增长13.13%,户籍人口增长幅度大于常住人口。同期,全省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分别增长7.1%和10.9%,和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佛山常住人口增幅低于全省,而户籍人口增幅高于全省。“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在人口出生高峰、生育政策调整、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等因素叠加影响下,全市出生人口增长幅度较大。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我市入户条件放宽,户籍人口出现快速增长趋势,明显拉升全市人口总量。 

(二)人口出生率较高,人口自然增长较快。 

全市已形成“低出生、低死亡、低自然增长”模式。“十二五”期间,由于上世纪80年代出生的独生子女陆续进入婚育年龄,全市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开始回升。2015年出生率为11.9‰,自然增长率为5.9‰,分别比2010年提高了1.6和1个千分点。 

“十三五”时期,在生育政策和户籍制度调整影响下,人口出生率出现平缓—缓升—急剧上升的趋向。2016年,全市常住人口出生人数为9.51万人,2017年增加到13.11万人;2016年常住人口出生率为12.5‰,2017年提高到15.7‰。2016年,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为9.2‰,2017年提高到12.8‰。2016年,全市户籍人口出生人数为5.63万人,2017年达到8.50万人;2016年户籍人口出生率为14.31‰,2017年达20.21‰。2016年,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50‰,2017年达14.64‰。佛山人口自然增长高于全省9.16‰的平均水平。 

二、人口结构 

(一)常住人口性别比与户籍人口性别比反差强烈。 

2017年,全市常住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18.7,较2015年的117.2略有上升,高于全省110的平均水平。常住人口性别比较高,源于我市是制造业大市,产业结构中制造业占较大比重,对男性劳动力需求量较大,外来人口中男性人口比例较高。2017年末,全市登记的450.2万非户籍人口中,男女性别比高达149。户籍人口2015年性别比为98.6,2017年为97.28,低于全省户籍人口106平均水平。 

2017年,全市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为124,高于全省115的平均水平。户籍人口出生性别比为106.64,比常住人口低4.48个百分点,符合103~107的国际标准。 

(二)户籍人口老年化程度明显高于常住人口。 

2017年,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少年人口比重为12.7%,15~64岁劳动力人口为80.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7.1%,少年人口和老年人口比重均低于全省,劳动力人口比重则高于全省,体现了我市外来人口中绝大多数是劳动力年龄人口的重要特征。 

2017年,全市户籍人口中0~14岁少年人口比重为17.46%,15~64岁劳动力人口比重为70.52%,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为12.02%,户籍少年人口比重比常住人口高4.76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比重高4.92个百分点,劳动力比重则低9.68个百分点,户籍人口老年化程度高于常住人口。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市户籍人口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数量大量增加,老年人口比重逐年提高,而常住人口由于有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流入,减缓了人口老龄化过程。 

(三)常住人口抚养比较低,继续保持“人口红利”。 

全市出生人口因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增幅较大,人口总抚养比虽有上升趋势,但总体上常住人口总抚养比比全省低5~6个百分点以上,处于较低水平。2017年,全市常住人口总抚养比为23.9%,其中,少年抚养比为15.7%,老年抚养比为8.2%。常住人口年龄结构还处于“两头低、中间高”、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抚养负担较轻的“人口红利”期。2017年,户籍人口少年抚养比为24.76%,老年抚养比为17.05%,总抚养比为41.81%,户籍人口抚养比高于常住人口水平。

(四)就业结构良性发展,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持续上升。 

2017年,我市全社会从业人员为435.51万人,总体在业率(社会从业人员/总人口)为57%左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十二五”和“十三五”时期,我市在持续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现代服务业发展较快,从业人员数量逐年增加,比重大幅上升。2017年,全社会从业人员中,第一产业21.37万人,占4.91%;第二产业247.04万人,占56.72%;第三产业167.1万人,占38.37%。与2010年相比,第一产业人员比重下降1.0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下降2.7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上升3.78个百分点。 

三、人口质量 

(一)人口身体素质不断提升,预期寿命高于全省。 

全市加快建设与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预防、保健与康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得到有力提升和改善。尽管全市户籍人口年龄结构趋于老化,但人口死亡率持续保持在相对稳定水平。2015年,户籍人口死亡率为6‰,2017年为5.57‰。户籍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户籍人口死亡率高于常住人口。2015年,常住人口死亡率为2.81‰,2017年为2.93‰。 

全市妇女儿童整体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为8.66/10万,婴儿死亡率为2.3‰,2017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5.11/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2.1‰,均达到妇女儿童两个规划纲要和卫生强省的目标要求。2015年,我市居民平均预期寿命80.5岁,高于同年全省77.2岁平均水平,2017年我市居民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到81.2岁。 

(二)教育水平显著提高,人才队伍持续壮大。 

全市加快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大力吸引外来人才,人口受教育程度和文化素质不断提高。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具备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为105.1万人,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为149.1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0万人中具备大学文化程度的人数由9469人上升为14,142人,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9,378人上升为20,065人。2017年,全市小学、初中入学率保持100%,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95.4%,普通高校在校生4.93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63%。 

2017年末,全市人才资源总量143.5万人,比2015年增长11.2万人,人才队伍继续壮大,层次日趋丰富,高层次人才稳步增加,专业技术人才占比明显提高,其中技能人才占比为52.5%,农村实用型人才占比为4.4%。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数量为94.7万人,高级职称专业人才数量为2.4万人,高技能人才数量为18.3万人。 

四、人口密度高,分布格局稳定 

2017年,全市常住人口密度为2017人/平方公里,较2010年增加121人/平方公里;户籍人口密度为1105人/平方公里,较2010年增加128人/平方公里,总人口密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全市各区人口分布多年保持相对稳定。2017年,全市常住人口765.67 万人,南海和顺德两区持续拥有全市最多人口,高明、三水两区人口较少。2017年,全市城镇常住人口为727.08万人,占94.96%,人口城镇化水平高于69.85%全省平均水平。 

五、外来人口规模较大,老少人员不断增多 

“十三五”时期,全市外来人口整体呈稳定上升态势,规模依然较大。2017年,全市登记在册非户籍人口为450.19万人。 

非户籍人口的随迁家属明显增加。2017年,在全市450万非户籍人口中,已婚者296.6万人,比2016年增加30多万;随行子女80.8万人,比2016年增加20多万,其中处于学龄期的41.6万人,比2016年为38.2万增加3万多。2017年,60岁以上外来老年人口达到11.9万。 

第二节 发展态势 

随着我市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加快宜居宜业城市建设,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加快推进广佛同城和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实施,全市人口发展将面临新的态势。预计在规划期内,全市人口总量将持续保持较快增长。人口流动依然活跃,非户籍人口转化加快,外来人口本地化程度大幅提高。全市人口老龄化进程将由慢变快,后期持续加快,社会抚养比进一步提高。全市劳动力人口比重出现持续下降,劳动力老化程度进一步加快,人口红利时代逐步淡出。 

从总量规模和人口增长态势看,佛山人口总量规模较大,仍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将达到810万人,户籍人口达到475万人;2030年常住人口规模将超过850万人,户籍人口570万人左右。“十三五”后期,佛山常住人口年均增速为1.2%,户籍人口为3%左右,人口总量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2021—2030年,常住人口年均增速为0.5%左右,户籍人口为1.8%左右,较前期有所下降。从人口出生和自然增长看,出生人口数量较大,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先升后降。“十三五”后期,由于生育政策的调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妇女总和生育率有较快上升,导致出生率大幅度提高,“十三五”后期,佛山常住人口出生率为16‰左右,户籍人口为17‰左右。2021—2030年,常住人口出生率为12‰左右,户籍人口为13‰左右,出生人数和出生率均较“十三五”后期有较大幅度下降。“十三五”后期,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左右,2021—2030年,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在8‰左右,也较“十三五”后期有较大幅度下降。 

从劳动力数量和结构看,劳动力数量达到峰值后出现减少趋势,劳动力结构老化加快。“十三五”后期,佛山常住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继续增加,2022达到峰值后开始下降,2030年为620万人左右;劳动力占总人口比重呈持续下降趋势,2019年降到80%以下,2030年为73.3%。“十三五”后期,佛山劳动力老化现象更加明显,2020年15~24岁年轻劳动力占总劳动比重18.2%,2030年下降到9.9%;与此同时,45~64岁老年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重由2020年的27.5%上升到2030年的42.8%。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劳动力明显老化,户籍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均出现老化趋势,而且外来劳动力老化程度更快更高。 

从人口年龄结构看,老年人口数量较多,人口老龄化向纵深发展,少年儿童人口比例上升,外来学龄儿童大量增加。常住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将由2020年的56万增加到2030年的近80万,占总人口比重由2020年的7.1%上升到2030年的9.4%;户籍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由2020年的12.7%上升到2030年14.7%左右,人口老龄化现象更加严重。少年儿童人口大量增加,“十三五”后期,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年均106万左右,2021—2030年为134万左右。学龄儿童数量增长较快,需要增加较多的学位才能满足全市所有学龄儿童的需求。

第三节 主要挑战 

一、人口加快增长和老龄化提速对公共服务资源提出新的要求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和户籍政策调整等因素将导致我市未来户籍人口增长较快。预计“十三五”期末,全市户籍人口增长量将突破50万,超过户籍人口435万控制目标。本规划期内,全市户籍人口老年化程度加剧,总人口抚养比进一步上升;常住人口进入老年化时期,外来劳动力逐年老化,劳动力有效供给面临不足。全市外来人口将继续居高不下,人口流动依然活跃,非户籍人口规模庞大,呈现老少化趋势。所有这一切都将持续加大城市建设发展和公共服务压力,进一步加大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资源的供需矛盾。 

二、教育短板有待补齐,人才瓶颈有待突破 

未来时期,人才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依然是我市需要着力补齐的短板。全市高等教育入学率偏低,每万人高校在校生总数仅为160人。人才培养基础能力相对薄弱,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仍有待提高,非户籍人口学历和技能层次低下,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的比例仅占4.62%。全市创新发展所需的人才资源总量不足,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科技人才和高素质工程师人才、高技能人才缺乏,拥有发明创造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军人才尤其匮乏。 

三、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关系趋紧 

全市人口总量大,增长快,人口密度不断提高,人地矛盾突出,对资源和环境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土地资源瓶颈约束尤为明显。目前,全市土地开发强度接近40%,远超30%的国际警戒线。同时,大量土地空间被低技术、低附加值产业占据,环境污染高而经济效益低的村级工业园挤占了全市现状工业用地的1/3,亟待整治提升。 

四、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愈加突出 

劳动力成本将持续上升,某些行业招工难问题继续困扰佛山制造业尤其是传统制造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水平进一步提高,对劳动者的专业技能水平提出更高要求,高素质技能型劳动力更加短缺,劳动力供求的结构性矛盾将进一步凸显。 

 

第二章 总体思路 

面对人口发展重大趋势性变化,我市必须把人口均衡发展作为重大战略,加强统筹谋划,把握人口发展的有利因素,积极有效应对风险挑战,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实现佛山人口均衡发展以及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主线,立足战略统筹,强化人口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先导性、基础性作用,综合施策,加快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努力建立生育友好型社会,创造有利于发展的人口总量势能、结构红利和素质资本叠加优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在新时代开启佛山发展新征程、谱写佛山发展新篇章提供良好的人口发展环境和可持续的动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人口全面协调发展作为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面向全人群、覆盖全生命周期和全方位的人口政策体系,完善服务保障,促进共同参与,实现共享发展,提高生活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正向调节,实现全面发展。尊重人口发展的现实需求,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完善有利于人口发展的保障机制,加大非户籍人口在佛落户的支持力度,引进留住各类人才,推动人口结构持续优化、人口素质不断提升、人口分布更趋合理、重点人群保障普遍增强,持续增强人口资源禀赋。 

坚持综合施策,提高政策效能。统筹推动产业结构、城市规划、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联动调整,系统兼顾人口内部各要素、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各要素间的平衡互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与共享发展成果、增进民生福祉的协调推进、联动发展,不断提高政策实效。加强预研预判和政策储备,应对和防范人口安全风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彰显佛山特色。尊重人口发展的内在规律,突出问题导向,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破除利益固化藩篱,清除体制机制障碍,先行先试,锐意进取,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载体创新和服务创新,形成具有佛山特色、促进人口全面发展的制度体系。 

第三节 主要目标 

我市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继续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户籍政策以及各种影响人口变化的政策措施继续调整优化,人口发展呈现新的趋势。2020年,生育水平适度提高,出生率和出生人口继续增加,人口素质逐年提升,人口结构逐步优化,非户籍人口转化成户籍人口进程加快,人口分布和迁移流动更加合理。2030年,人口与社会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性增加,基本形成人口均衡发展的态势。 

——人口总量。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总和生育率水平提高并稳定在一个适度水平,出生人口和出生率较大幅度增加后开始下降。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规模预计稳定在810万人左右,户籍人口控制在475万人;2030年常住人口规模预计超过850万人,户籍人口570万人左右。 

——人口结构。预计常住出生人口性别比2020年控制在110左右,2030年降到105,调控在正常水平。户籍出生人口性别2020 年为105左右,2030年为104。常住人口男女性别结构持续改善,性别比进一步降低,男女比例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常住劳动力在2022年前后达到峰值后略有减少,劳动力总体上保持充裕,继续保有人口红利。 

——人口素质。人口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婴儿出生缺陷得到有效防控,儿童整体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婴儿死亡率进一步下降,人均预期寿命持续提高。人口受教育水平和文化素质不断提升,劳动力素质明显提高,人才队伍数量不断增加,结构更加优化。 

——人口分布。根据城市整体发展适时调整户籍政策,促进区域人口平衡发展,促进人口流动有序合理。加快非户籍人口转化为户籍人口,“十三五”期间,实现50万左右非户籍人口落户;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93%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至2个百分点以内。 

——重点人群。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家庭发展能力、社会保障能力和贫困人口发展能力不断增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等群体的基本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就业、教育、文化、社保、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四节 战略导向 

人口问题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现我市人口发展目标,必须从经济社会全局高度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始终坚持以下战略导向: 

——注重人口自身长期均衡发展。准确把握人口变动趋势,采取一切措施引导生育水平适度提升并保持在合理区间,平缓人口总量变动态势。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努力提升劳动力素质,着力挖掘各年龄段人口潜能,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有效利用外部人才资源,持续增强人口资源禀赋。 

——注重人口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准确把握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及其对人口的需求,完善人口生育政策和支持体系,加大人力资本投资,保障劳动力资源有效供给。充分调动与发挥人口的能动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有效人力资本支撑和内需支撑。实施积极的人口老龄化政策,防范和化解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统筹技术、产业、公共服务、就业同步扩散,引导人口与经济布局有效对接,实现人口与技术、产业、公共服务、社会就业良性互动。 

——注重人口与资源环境永续共生。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定位要求,统筹协调全市各类主体功能区间的人口合理流动,多措并举引导人口向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适度集聚,支持鼓励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自愿迁出,促进人口规模与各主体功能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加大环境治理与保护力度,可持续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着力增强人口承载能力,推动人口与城乡资源环境相适应。 

——注重人口与社会发展和谐共进。完善与人口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序推进进城务工人员市民化和本地化,不断提升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水平。构建全市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家庭传统综合功能,提高家庭抗风险能力,着力保障重点人群合法权益,推动人口工作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区、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共建共享,促进佛山市人口与社会均衡发展。 

 

第三章 推动人口规模合理增长 

第一节 落实生育政策和人口调控机制 

落实生育政策调控机制。切实做好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工作,认真落实相关配套政策规定,做好全面两孩政策与各项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确保人口均衡可持续发展。建立生育政策改革和社会公共政策改革联动机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举转变。加强出生人口监测,评估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密切关注和准确研判人口变动趋势,科学评估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群众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影响,切实落实好生育政策微调机制。 

完善优化户籍政策和积分制度。根据非户籍人口落户情况和城市整体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户籍政策,合理控制总体人口平稳增长和区域人口平衡发展。拓展完善居住证和积分制度,出台统筹力度更大、性质更兼容、普惠面更广的政策,确保新市民凭借积分制更好地享受公共服务,共享佛山城市建设硕果。 

第二节  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 

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实施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工程,向孕产妇提供覆盖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做好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做好流动孕产妇和儿童跨地区保健服务。完善性与生殖健康教育体系及工作机制,加强针对青少年及未婚人群、流动育龄人群的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理程序,全面推行网上办事和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简政便民。 

强化公共服务的资源支持。加强科学预测,合理规划配置儿童照料、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社会保障等资源,满足新增公共服务需求。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普惠性托儿所和幼儿园等服务机构。 

推进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进程。将常住人口纳入我市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大力增加教育资源供给,针对非户籍人口随迁子女增多的情况,积极推进城镇住宅区补足配齐学校、幼儿园,增加公办学校学位,加大非户籍学生入读公办学校的机会,满足高素质人才和优秀产业工人的子女教育需求。 

第三节  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 

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善后服务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扶助力度,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 

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加大对残疾人家庭、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空巢家庭、单亲家庭等的帮扶支持力度。构建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关怀长效机制,帮助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问题,不断提升其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第四章 促进人口系统结构优化 

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内在要求,加强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增加劳动力有效供给,促进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良性发展。 

第一节 构建生育友好型城市 

大力推进社会性别平等的宣传倡导。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加强人口发展和管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社会性别平等意识,营造男女平等、关爱女孩的社会氛围和尊重女性、维护女性的社会风尚。 

制定落实有利于女性成长发展的政策体系。完善计划生育女孩家庭扶助保障政策体系,从女孩健康、入学、就业、父母就医、家庭生产发展等多方面制定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生活发展的优惠政策,针对女孩家庭实施奖励、减免、帮扶、保障和救助措施,提高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发展能力。清理涉及性别歧视的政策,建立健全涵盖女性全生命周期的两性平等教育体系以及劳动就业、职业发展、社会保障等终身权利的制度体系,保障女性终身发展权利。 

构建全面两孩政策的配套政策体系。完善抚育、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减轻生养子女家庭负担。鼓励用人单位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及必要的便利条件。增强社区婴幼儿照料服务功能,鼓励社区邻里开展幼儿照顾的志愿服务。在大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旅游景区景点等设置母婴室或婴儿护理台,保障母婴权益。 

加大“两非”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B超使用管理、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住院分娩实名登记、信息定期通报等制度。加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统计、教育、民政等部门合作,搭建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共享平台,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监测和预警预测机制。联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各种非法行为。研究建立联合惩戒制度,对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和谐。 

第二节 努力增加劳动力有效供给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实施“创业佛山”战略,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加快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新载体建设,发挥孵化基地资源集聚和辐射引领作用,为创业者提供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健全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制度,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深入实施援企稳岗、社保补贴、税费减免、技能晋升(提升)培训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的财政(社保)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异地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工作。 

积极开发大龄和老年人力资源。按规定执行技能晋升(提升)培训补贴政策,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大龄和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的体制机制。加强大龄和老年劳动力职业培训,挖掘开发大龄和老年人力资源。继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和支持大龄劳动力就业创业。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完善老年人劳动权益保障制度,积极发挥其在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大力吸引境内外人才资源。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的区位优势,以集聚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以增强创新能力为导向,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境内外人才引进和利用政策。实施外籍专家永久居留、长期居留、参加社会保险、子女入学、出入境及工作生活待遇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回佛或来佛创新创业。建立健全招才引智长效工作机制,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引领新兴学科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一批能够加速推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的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教育、卫生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打造“人才高地”。 

  

第五章 加快人口综合素质提升 

人口生命质量关系到民族永续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要与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市继续以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和质量为人口发展要务,着力补齐人口生命质量发展短板。 

第一节 进一步改善人口生命健康水平 

综合防治出生缺陷。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完善以社区为基础,三级妇幼保健机构联动的转诊、会诊流程,建立健全以群体为基础的全市三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围绕出生缺陷现状和再生育家庭需求,以遗传咨询为先导,将预防出生缺陷的关口前移,普及出生缺陷和优生科学知识,引导群众健康意识。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筛查、诊断、康复、随访和管理等服务有效衔接机制,切实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到2030年,孕产妇死亡率1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3‰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以下。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建立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机制,率先在全省建立完善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统筹衔接。逐步整合各区检验检查、影像和消毒供应等资源,探索形成以市、区两级医疗中心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互为补充、相互协作、资源共享的城市医疗联合体。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方式。 

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医疗救治、卫生应急等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积极拓展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深化服务内涵,缩小市、区和不同人群之间的服务差异,提高服务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重大疾病防治设施建设,加强传染病、地方病、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建立健全“医防融合、全程精细”的慢性病综合防治服务体系。提升劳动者健康素质,全面开展职业健康服务,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加强职业病防治。坚持中西医并重,提升佛山岭南中医药服务特色优势。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零容忍”机制,构建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深入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深入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全市广泛开展健身休闲运动,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网格化格局。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增强群众健身意识。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休闲健身市场。进一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促进重点人群体育运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促进妇女、老年人和职业群体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实施工间健身制度,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 

第二节 稳步提高人口科学文化素质 

提升发展基础教育水平。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网络,构建广覆盖、高质量的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体系。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普通高中分类改革,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化发展。合理配置特殊教育和康复资源,推动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同步、协调发展。对应佛山城市定位和产业特点,构建结构层次完整的高职、本科、研究生教育高等教育体系。 

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积极发展社区教育,构建社区教育共同体,着力创建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增强市民阅读氛围,建设学习型城市。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积极开展儿童及青少年教育,广泛开展创业及谋生教育,重视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大力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以社区大学为龙头、社区学院为骨干、镇(街道)社区学校和居委(村)社区教育中心为主力军,社区内中小学校、市民学校和家庭教育为基础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 

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强化政府推动、市场引导、行业参与,着力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建设,创新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根据佛山城镇化、产业发展和产业布局调整完善职业学校布局,优化职业教育体系结构。大力推进面向实体企业、民营企业、本土企业的“双元育人、工学结合”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打造“学校基本素质培养+公共实训中心(教学平台)岗位能力培养+企业顶岗实训”的现代学徒制佛山模式。打造佛山“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第三节 着力提升全民文明道德素养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继续弘扬新时期佛山人精神,增强文明、法治、科学、责任意识。要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坚持全民行动、干部带头,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打造佛山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特色品牌”。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美德教育,促进人际和谐。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育传承良好家风家教、校风校训、企业精神和乡贤文化,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 

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实施城市文化推广计划,构建覆盖城乡、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擦亮“大爱佛山”“信用佛山”“乐善之城”“敬业之城”“志愿之城”等文明创建品牌,弘扬佛山人文精神。深化文明镇街创建和美丽文明村居建设,推动文明创建向基层延伸。推动家庭文明建设、文明校园创建、文明单位创建及文明单位结对共建,实施社会新风培育工程,推动文明创建向各行业各领域拓展。引导人们牢固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科学发展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加大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宣传报道和案例剖析力度,多渠道选树诚信典型,推进“信用佛山”建设。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统筹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公共联合征信系统。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展诚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第四节 持续加大人才教育培养力度 

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探索建立创新创业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的协同育人模式。加大人才培养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和个人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投入机制。探索建立人才计划的社会化管理制度,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才计划的规划研究、评估监管,充分发挥社会和市场作用,形成公开、透明、高效的人才资助机制。加强全市人才计划顶层设计,建立相互衔接配套、覆盖人才不同发展阶段的梯次资助体系。 

大力培养青年人才。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充分利用综合手段和多种途径,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青年拔尖人才培养体系,促进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大力实施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加大优秀青年人才的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力度,持续保持和提升本市人才竞争力。统筹教育、科技和其他各类人才工程项目资源,加大对青年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加大对杰出青年科技人才资助力度,培养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活力、成长潜力的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强化青年人才的职业技能鉴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形成多元化的人才成长格局。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适应人才融合发展趋势,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促进两类人才深度融合。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整体开发,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佛山·大城企业家”培养工程、本土各领域人才培养工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人才特色品牌工程,加快培养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学科发展、带动产业技术升级的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研究制定符合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成长规律的政策措施,造就一批扎根基层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实施区域内人才发展规划、开发培养、市场配置、政策设计、制度创新一体化,打造特色突出、竞争力强的区域人才发展高地。 

  

第六章 引导人口空间分布合理 

动中心城区和中小城镇社区人口协调发展,完善“强中心、多组团”为主体形态的人口空间布局,促进人口分布与佛山发展战略相适应,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实现人口与资源环境永续共生。 

第一节 有序推动人口城镇化 

统筹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完善提升“1+2+5+X”城镇空间格局。深入实施“强中心”战略,增强中心城区的聚集力和辐射力。加快岭南特色小城镇建设,建设一批集约、智慧、低碳、绿色田园城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五好”新农村扩面提质,打造一批具备“城市功能、农村形态”的美丽乡村。高标准建设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中欧新型城镇化合作示范区、南海区和狮山镇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深入实施城市升级战略,推动城市升级由城区向乡村“毛细血管”延伸。完善“三旧”改造政策,破解土地资源约束瓶颈,促进城市“精明增长”。 

推动城镇人口合理集聚。积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人口市民化和城镇化水平。引导人口流动的合理预期,畅通非户籍人口的落户渠道,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强化社区建设,优化域内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覆盖面,增强城镇承载能力,改善人居环境,科学引导人口向中心城区、周边城市组团、重点镇(街)合理聚集,有序推进非户籍人口的市民化进程。 

第二节 改善人口资源环境紧平衡 

优化主体功能区人口布局。健全主体功能区差别化空间发展长效机制,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市区层面精准落地。开展主体功能区人口承载力监测,科学确定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人口承载力,实行差别化的人口调节政策。加快资源环境超载区功能疏解和人口减载。对人居环境临界适宜的地区,基本稳定人口规模,鼓励人口向重点市镇收缩集聚。对人居环境适宜和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超载的地区,培育人口集聚的空间载体,引导产业集聚,增强人口吸纳能力。构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动态监测预警机制,适时调控人口集聚与迁移,保持人口规模与环境承载力相适应。 

大力推行绿色发展方式。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开展节能减碳全民行动,推行绿色健康生活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广绿色建筑,鼓励绿色出行。推行创新驱动、资源集约节约、低碳环保的绿色生产方式,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和能源等资源,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等生态产业,实施近零排放示范工程,推进节能减排降耗和清洁生产。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形成具有佛山特色的绿色制造模式。 

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大对工业源、尾气排放、扬尘等大气污染的综合治理力度。持续推进水污染治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美化河道景观。加快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各区生活垃圾自处理。强化土壤污染防治,严格土壤环境监管,实施典型区域土壤修复工程。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推动跨区域联动执法、产业准入和淘汰标准对接。深入开展新一轮绿化佛山大行动,建设国家森林城市,推进“绿城飞花”等美城行动。 

第三节 推动人口与产业良性互动 

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快引进和培育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半导体照明(LED)、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信息技术对传统制造业的改造,减弱经济发展对普通劳动力的过度依赖。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现代商贸、金融服务、商务与科技信息、现代物流、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等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有机融合、互动协调发展,减少第三产业中低端产业的无序扩展,促进人口结构优化和素质提升。鼓励发展佛山特色产业,优化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就业吸纳能力。 

推动城产人融合互动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产业发展吸引人口集聚,以人口结构优化促进产业升级,构建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的人口发展格局。建立“以业控人”调控机制,通过产业规模、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的调整,形成“政府调控产业,市场选择岗位,个人决定去留”的人口间接调控机制。实行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相结合,在引进中高端企业项目的同时,注重引进拥有先进技术的人才团队,实现城产人三者良性互动。 

  

第七章 促进重点人群共享发展 

实现人口与社会协调发展,必须关注和满足老年人、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人群的基本需求,通过落实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让他们共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促进社会和谐与公平正义。 

第一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各主体的积极性,拓展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统筹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建设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体系,依托村居(社区),立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探索以医护、康复、照护、养护为中心的医养结合新路子,构建全周期的一体化的“居家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家庭养老支持体系,积极开展“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示范行动,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PPP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高健康养老服务水平,逐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健全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完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城乡居民全覆盖,逐步提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着力解决长期处于失能、失智状态的参保人日常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问题,提高参保人的生活质量和人文关怀水平。增加对老年福利事业的投入,发展普惠性的老年健康医疗福利。 

扶持培育老龄产业。加快建立健全重点领域的老龄产业政策,加速培育老龄产业组织。引导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围绕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慢性病治疗、康复护理、辅助器具和智能看护等重点领域,推进老年人适用产品、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逐步丰富适合老年人的食品、药品、服装等供给。支持养老服务产业与健康、养生、旅游、文化、健身、休闲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新业态。 

 

 

第二节 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完善儿童福利体系。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加强儿童健康干预和儿科诊疗能力建设,改善儿童营养状况,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统筹推进外来儿童的融入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完善儿童收养制度,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与家庭环境,提高灾害和紧急事件中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能力,消除意外事件对儿童伤害的隐患。探索适合市情的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指导模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城乡未成年人的公共卫生保健制度和服务体系,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响应机制,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健全未成年人收养体系。坚决打击拐卖、家暴等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加强校园文明和文化建设,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创造健康的育人环境。鼓励创作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昂扬向上的文艺文化作品。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为重点,大力开展网吧整治提升、出版物市场整治、荧屏声频净化和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等各类专项行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第三节 落实残疾人合法权益 

保障残疾人社会福利。增强残疾人制度化保障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健全残疾人托养照料和康复服务体系,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推动残疾人日托照料、专业康复服务入户等创新模式发展,为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发展残疾人文体事业,推动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免费或低收费向残疾人开放。 

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落实残疾人“雨露计划”培训工作,帮助残疾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大力开展政策宣讲、精准识别、上门送岗、需求登记、专场招聘等活动,帮扶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营造关心关爱残疾人就业创业的社会氛围。加大残疾人辅助就业机构建设,落实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提供金融扶持和资金补贴等服务,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 

加强残疾人友好环境建设。完善城市无障碍设施,消除残疾人出行障碍。推广残疾人、老年人家居无障碍设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动员社会力量支持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力度。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推动政府网站和公共服务网站实现信息无障碍访问,在公共服务场所设置语音、文字提示装置,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盲文和手语服务。 

  

第八章 保障措施 

全市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大人力、财力和物力等投入保障,优化宣传引导,开展监测评估,确保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节 强化组织协调 

建立健全市促进人口全面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重大人口政策研究制定,协调解决人口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理顺发展改革、卫生健康、公安、统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妇联、残联、宣传等部门人口工作职责。加快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切实推进人口基础信息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和综合集成。建立重大决策、重大改革和重大工程建设的人口影响评估制度,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政策有效衔接。 

第二节 加大投入保障 

完善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的投入保障机制,根据我市实际及财力情况对科技、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等人口发展及家庭福利进行投入。加大对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的人、财、物基础性投入和维持保障投入,实现佛山行政区域全覆盖。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投资人口事业,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投入体系。 

第三节 开展监测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执行评价体系,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建设“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常态化的人口预测预报机制,健全人口动态监测和评估体系,科学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做好政策预研预案储备,防控人口安全风险。 

第四节 优化宣传引导 

深入开展人口市情、人口政策和人口发展规划的宣传,对于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和推广。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正确引导舆论,在全市营造有利于人口发展的良好氛围。建立舆情搜集、研判与应对制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现和化解人口规划及政策实施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合理引导社会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