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14条典型做法获全国推广

发布时间:2021-10-12 07:02 来源:佛山日报

昨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广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包括佛山在内的8座城市共72条典型做法获全国推广,其中佛山典型做法有14条。

一年多来,全国各地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本地民营经济特点和实际,聚焦民营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有含金量的政策和举措,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效。

国家发改委通过深入调研,在专家评估的基础上,对部分地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典型做法进行梳理总结,共72条,来自青岛、成都、常州、温州、台州、泉州、佛山、江阴等8个地方。这些典型做法,都是地方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民营企业在改革创新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推出的创新性举措,已在工作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效。

《通知》显示,这72条典型做法基本涵盖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7大重点领域。其中,佛山有14条典型做法获推广。包括完善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服务,有3条,如推进企业开办智能化、极简化,2021年新办企业全链条时长平均为0.5天;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有3条,如开展政策性转贷,设立企业融资专项资金,对域内企业提供10个工作日内低费率转贷业务;优化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有3条,如首创“人工智能+双随机”监管模式,对市场主体现场检查率减少83%,对违法行为发现率提升到86%;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有2条,如建立扶持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机制,形成企业“抱团”应诉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出口正当权益; 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有1条,为开展民营企业家培训培育,建立完善常态化培训机制;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有1条,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开通“企业服务专线”,增设20个专席接听和处理企业诉求,截至今年7月31日,受理量超过4.27万人次;加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组织保障,有1条,为持续选派资深党员干部到“两新”组织担任第一书记,以党建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推动惠企政策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在域内开展推广工作,持续扩大典型做法的覆盖面、知晓度和影响力,确保学习借鉴推广工作取得实效。各地方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力争在此基础上形成更多、更具有普遍性、更有针对性的创新做法。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佛山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典型做法

●推进企业开办智能化、极简化

●建立财政奖补资金快速拨付机制

●推进涉企政务服务跨区域协同

●开展政策性转贷

●建设数字金融服务平台

●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

●首创“人工智能+双随机”监管模式

●办理涉企犯罪过程中依法谨慎使用侦查强制措施

●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专业服务

●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

●建立扶持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机制

●开展民营企业家培训培育

●设立民营企业维权平台

●向民营企业选派第一书记开展“政企连心”共建


(来源:佛山日报 记者:莫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