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深圳经验 打造城市更新的佛山路径

发布时间:2020-12-01 08:40 来源:佛山日报

随着城市的发展,土地资源日益紧缺,“摊大饼式”的土地开发模式难以为继,从土地开发的增量发展转向城市中心重构的存量挖潜成为必然。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先行者,深圳经济特区在解决“旧村镇、旧厂房、旧村庄”等土地资源问题时,率先提出了城市更新概念,并在探索实践中形成了独有的“深圳模式”。佛山作为工业大市,土地开发强度总体已接近40%,城市更新成为佛山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急需借鉴更多成功经验打造城市更新的佛山路径。深圳是一个很好的学习对象。

罗湖区湖贝村是深圳城市更新的一个典型。湖贝村地处东门商业旺区中心地带,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深圳老村,村里保留了许多古老的祠堂、水井、民居等,但也存在布局较为复杂、村内小道狭窄、电线乱拉乱接、破旧民房较多等问题。深圳市在对湖贝村实施更新改造中,坚持多重原则,创新城市空间,打造新兴业态,开辟新的城市更新路径,使湖贝村城市改造项目往健康、多样、有历史厚度的方向发展,获得“深圳客厅”的美誉。

这样的城市更新成功案例在深圳有很多。城市更新的“深圳模式”因何而来?主要得益于几点:一是法律护航,政策保障。作为有特区立法权的城市,深圳出台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 和产业用地“1+6”等文件,拉开了城市更新的大幕,在土地政策上采取大胆创新,对大量历史遗留地进行处置,这些土地政策为深圳城市更新改造提供了政策性保障。二是完善体系,以人为本。深圳有一套完善的城市更新政策机制,已形成以《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城市更新条例》 为核心的主干政策;同时,深圳市政府积极听取多方意见,问计问策,充分了解居民的改造心愿,让城市更新有据可依,更人性化。三是政企合作,低投高报。城市更新涉及政府、房企、居民等多方多层次的利益关系,但深圳拥有较为健全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拥有像万科、华润等有实力有经验的开发商,深圳市政府通过与相关企业合作注入较低的财政资金,实行市场运作的城市更新模式,获得了较为满意的经济与社会效益。

当前,佛山已全面进入城市更新时期。推进“三旧”改造十几年来,在盘活存量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佛山城市更新工作也面临城市建设规模扩大和存量空间质量不高的双重挑战,需要全方位探索城市更新的佛山路径。

一要完善政策绩效评估机制,促进审核制度高质量落实。佛山市城市更新政策已颁布较多,已逐步建立起属于自身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但在政策的落实上,与深圳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佛山应以城市更新带动相关产业与经济转型,组成相关领导小组促进审核制度落实,着眼于提升城市更新区域人民的生活品质,为佛山推动城市更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打下坚实基础,实现佛山城市更新新风貌。

二要加大项目资源投入,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佛山市2019年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有155个,深圳市2020年列入更新项目867个,在数量上存在较大差距。佛山应加大对城市更新项目的资源投入,多层次引入企业参与城市更新,以专业性服务机构进行资金管理,建设全链条、全周期的精细化开发运营,激发佛山城市更新市场化运作活力,让山水、街景、村景与城市经济发展更加协调,体现城市更新的底蕴。

三要公众参与方案设计,化解多元纠纷。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7月,佛山城市更新相关纠纷案件已超过40个。佛山对于城市更新项目方案的设计不仅需要在严格的政策规范下进行,还需要温暖人心的工作方式和服务内容,了解城市更新区域居民的需求,打造多元复合、新兴业态集聚的中心区,实现从产生纠纷到配合安排再到主动响应的转变,让佛山城市更新形成政、企、人更和谐相处的局面。

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城市更新的高质量规划,城市更新的高质量规划离不开政府机制的高质量运行。在国内城市更新如火如荼推进的情况下,佛山必须推动城市更新高质量规划,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同时,在更高起点、更深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佛山经济体制改革,携手城市更新各市场主体,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机遇,以高质量城市更新助力佛山高质量发展。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朱健齐、孙宾 分别系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经管学院特聘教授、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经管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