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对市县级人民政府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人民政府现委托第三方机构(广东财经大学)对顺德区人民政府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至18日24:00时,欢迎各社会人士通过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参与此次调查活动。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对市县级人民政府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18】88号).pdf
顺德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9月12日